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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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云南瘴疟防治考述

一、神药两解思维下的瘴疟防治

历史上,瘴气在滇南和滇西少数民族地区广为传播,如在西双版纳傣族、布朗族和爱尼族等兄弟民族聚居地区,对瘴气各有专门的名称,傣族称“开线”或“害脑陷”[1],布朗族称“开维”,爱尼族称“米夷批阿”[2]。云南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防治瘴气的方式和思维。从历史资料来看,云南少数民族对瘴气的认识大多认为是鬼魂作怪,“瘴疟”都是人们触犯了鬼神而应得的惩罚。导致这种疾病观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受原始宗教万物有灵思想的影响比较深。因此在云南少数民族生活中,对瘴气的治疗是以巫术为主,并与简单的中草药治疗结合,以达到“神药两解”的效果。

(一) “巫医”治瘴

在思普沿边地区,1935—1936年间奉令随同中央瘴疠考察团前往思普沿边考察的民政厅职员李竹操就认为,云南很多地方“迷信疟疾为神鬼作祟,或感冒瘴气所致”[3]。李安邦说:“盖一般民众,知识过低,迷信未除,咸称普洱之发生怪病,实由于党部摧毁城隍所致,若能复修庙貌,迎神办会,以省罪愆,则恶病自散。”[4]辛流在思普沿边一带考察时发现“居民迷信极深,无论男女,皆额烙火印,藉此辟邪”[5]。即使到20世纪50年代,思茅县委、县政府在思茅调查疟疾时也发现“思茅疟疾流行数十年……部分农村的人,对不规则发热的恶性疟疾以及不规则的慢性疟疾,都认为是烧热病,寒凉不清,若是大发了汗,仍还不好,就只有求神送鬼,而不吃抗疟药物。”[6]在这种情况下,在西医西药未传入以前,人民群众所依赖的就只有中草医药甚至“巫医鬼神”了。甚至有人认为人世兵火连天,阴府也在征兵派夫,不惜钱财扎裱纸人送至城隍庙焚烧以代替病人阴间被征之兵役,放回病人的“生魂”得以活命。一旦死亡,生者情至义尽,对得住死人,死者“在劫难逃”,死也应得。悲痛之余,求得一点自我欺骗的空虚安慰。弄得一时鬼神施威,病疫趁势,如风催火,似油助燃,满城炊烟不举,庙寺香火不息,民穷财尽,了无声息[7]。

在滇西德宏地区也是缺医少药,在解放军进驻边疆时,就发现“全德宏区仅有医务人员29名,平均人才有一名,全区唯一的一所医院,只有六张床位,一架显微镜,十把换药钳”[8]。加之当地“风土下湿上热,多起竹楼,居濒江,一日十浴……有疾不服药,唯以姜盐注鼻中”,假若病情严重,则“命巫祭鬼路侧,病疟者多愈,病热者死”[9]。因此他们把很多疾病认为是鬼神作祟,特别是瘴气病。傣族群众认为,人生病是因为被“琵琶鬼”咬的,由此,生病之人就面临着被驱逐出寨子的危险,土司头人则有权力指定谁是“琵琶鬼,哪个就永世被压”[10],这一点在思普地区傣族、拉祜族中也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地还有琵琶鬼出来害人的记载。抗战期间,吴文华在孟定调查瘴气时发现,“孟定土著摆夷病,不服西药,日惟用推拿或求鬼神疗之,教育程度极低,毫无卫生知识可言,满街猪牛粪便,食物类多半生或全部加煮,故无论男女,大腹膨隆最为习见”[11],“僰夷信佛,大半不讲经咒,仅崇拜偶像,与僧侣、山头、崩龙等皆信鬼神,故边区无中心思想之信仰”[12]。假若一生病,就出现了如遮放一带所言的“家家有人病在床,只会求神把鬼送”[13]的情景。少数民族一般生了病只想请佛爷念经,很少愿到卫生院诊治,到卫生院打针服药的多为汉族及土司属官。即使到解放初期,据潞西县卫生院负责人说,他们3 年内从未诊治过一个德昂族或傈僳族、景颇族的病人[14]。在临沧地区云县“全县中有中、西、草医19人。其中16人在城镇行医,形成大片农村缺医少药,群众有病唯有祈求鬼神”[15]。而临沧县地处边陲,文化晚开,科学落后,“鬼神主宰生死”的思想影响很深,过去,求神送鬼,受骗上当的人很多。由于病人得不到医药治疗,多数难免于死[16]。

在红河州的河口县,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于疟疾的认识与治疗仍然停留在迷信的阶段,“群众对疟疾的认识差,封建迷信思想浓厚,都认为是神鬼所致而得病……几年来,由于具体的、活生生的事实教育了群众,打消了过去送药给他们不要,只相信鬼神救命的思想”[17]。“病后医药当然是没有的,只有巫士给你跳鬼,因之生死可以说全凭天命,而死亡率安得不惊人?这几处地方不很坏而人少,其所以显得荒芜,由于此乎?”[18]

(二) 中草医治瘴